在豫西北的博爱县磨头镇,有一支扎根基层、服务群众的公安队伍——博爱县公安局磨头派出所。该所被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授予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,这一崇高荣誉的背后,是他们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用心用情浇灌民族团结之花,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平安和谐的坚实足迹。
磨头镇地处交通要道,人口流动频繁,辖区内生活着汉族、回族等多个民族的群众。维护民族团结、促进社会和谐,一直是磨头派出所工作的重中之重。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深刻认识到,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基石,是地区发展的保障。他们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,坚持“各民族一律平等”的原则,在处理各类事务时,始终做到公平公正,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。
在日常执法与服务中,磨头派出所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。他们主动走进社区、村庄,特别是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,通过设立警民联系点、召开警民恳谈会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、进企业等活动,与各族群众面对面交流,倾听他们的心声,了解他们的需求。民警们学会了用简单亲切的民族语言进行沟通,拉近了与少数民族同胞的距离。在处理涉及不同民族的矛盾纠纷时,他们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结合,邀请民族代表、乡贤长者参与调解,既依法办事,又尊重习俗,成功化解了大量潜在的社会矛盾,赢得了各族群众的广泛信任。
除了维护治安、调解纠纷,磨头派出所更将服务延伸到各族群众生活的点点滴滴。他们为行动不便的少数民族老人上门办理证件,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安全知识讲座,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就业、就学、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。每逢民族传统节日,派出所民警都会走访慰问,送上祝福,与各族群众共庆佳节,营造了“中华民族一家亲”的浓厚氛围。
荣誉的获得,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,更是对未来征程的鞭策。博爱县公安局磨头派出所全体干警表示,将倍加珍惜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这一光荣称号,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扎根基层,服务人民,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,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、共同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,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磨头镇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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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20 01:55:38